問題編號:[106951]
問題標題: 關于出口報關單的修改
問題內容: 您好!我司于2009年2月25日從上海出口了24噸化工品到秘魯,當時實際出口報關總金額應該為USD 36000.00,但是由于我司工作人員工作失誤將報關單據上的總金額錄成了USD 3600.00,結果造成報關錯誤?,F在我司提出要求更改報關單,經過我司委托的上海報關行與上海海關協(xié)商,最終上海海關需要我司提供工廠采購發(fā)票,歷史交易記錄,涉外收入申報表等相關資料,并且需要當地銀行和外匯管理局在涉外收入申報表上蓋章申明此項收匯是合法收匯,并且是對應的核銷單下的款項。但是當地外匯管理局給我們的答復是他們并沒有接到相關規(guī)定文件,他們的職責是核查公司的外匯收入是否合理,并不能證明此項收匯屬于對應的核銷單下的回款,因此拒絕在我司涉外收人申報表上蓋章證明,請問企業(yè)修改出口報關單是否有明文規(guī)定需要當地銀行和外匯管理局在涉外收入申報表上蓋章證明(備注,當地銀行已在外匯收人申報表上蓋章證明此筆收匯是合法收匯,并是對應核銷單下的款項)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43號),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應當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申請表》(格式見海關總署令第143號附件1),并相應提交下列有關單證:
(一)可以證明進出口實際情況的合同、發(fā)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ǘ┩鈪R管理、國稅、檢驗檢疫、銀行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單證;
?。ㄈ愗浳锏暮jP專用繳款書、用于辦理收付匯和出口退稅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lián)等海關出具的相關單證。有特殊情況的請向受理報關單修改的業(yè)務現場海關說明。